海南省南海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是以南海区域重大天气气候灾害形成机理及预报预警技术研发为重点的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设立开放研究基金,公开受理国内外的课题申请,提供研究经费和相关条件。现将2018年度南海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指南予以公布,热忱欢迎国内外从事气象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一、资助领域
1.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技术
(1)台风、暴雨、琼州海峡大风大雾等南海区域典型气象灾害发生发展机理及预报预测技术研究;
(2)南海台风生成客观识别技术研究;
(3)海南岛陆地及近海冰雹、龙卷、雷雨大风、雷电、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监测预警技术研究;
(4)人工智能在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技术中的应用研究。
2.模式产品释用及精细化网格预报订正技术
(1)基于检验结果、地形订正、实况订正等多模式融合集成预报技术和精细化气象要素订正技术。
(2)气象要素与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融合协同技术;
(3)基于海气耦合模式的精细化港口、渔区、航线等海洋专业气象服务产品研发。
3.生态文明气象保障关键技术
(1)热带农业气象灾害发生机理、发展规律、评估及防御技术研究;
(2)南海气候资源评估及开发利用技术。
(3)南海区域大气污染监测及预警技术。
(4)生态修复型的人工影响天气技术。
4.热带气象探测技术及资料融合分析应用技术
(1)南海区域海洋及生态气象探测技术;
(2)卫星、雷达遥感探测资料在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中的应用技术;
(3)多源观测资料质量控制与快速更新融合技术;
(4)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气象大数据共享及应用技术。
二、资助单位
海南省南海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
三、申请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海南省南海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琼气预发〔2014〕12号,附件1),根据开放基金项目指南,拟定研究题目、确定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填写重点实验室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
2.项目资助研究期限为两年。分重点和面上两类项目进行资助。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2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资助 3-5万元。资助项目的成果归属重点实验室,应按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进行成果署名。
3. 开放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人(主持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及以上职称。未具备以上条件的优秀科研人员,需有2名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推荐方可提出申请。
4.开放基金课题主要资助合作项目的开展。海南省气象局以外的申请人申请课题时,需与海南省气象局2名以上科研人员合作,未填写合作者的课题由重点实验室根据研究内容,经与课题负责人协商后指定。海南省气象局科研人员申请课题原则上也需局外高水平的科研人员共同参与。
5.申请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以寄出邮戳为准)。申请者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内容须一致,否则视该无效申请书。
6.项目资助结果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本人。
联系人:
科技产业处:
程 勇 025-58235161 18795876139
海南省气象局:
许向春 0898-65341621 13976899604
陈世清 0898-65228802 1387624692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60号海南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
邮编:570203
传真:0898-65228802
E-mail:hnqxkjfzc@163.com
Notes: 科技预报管理/科技与预报处/海南/CMA
附件1:海南省南海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2018年海南省南海气象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doc
科技产业处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