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审核--项目负责人在接受委托方的项目委托时,须与委托方签订《技术合同书》(一式4份,其中学校存档1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成果分配原则,明确合同有效期、合同总经费、外协经费、设备代购费和经费到账时间等,送交科技产业处审核。
2、合同盖章--合同审查合格后,我校项目负责人先工整签字,后由委托代理人代表学校签字,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
3、项目立项--双方签字盖章完成后,合同书正式生效。项目负责人须送一份合同原件至科技产业处存档,科技产业处统一编制校内课题编号,办理立项手续。
4、到款与借票--项目委托方的研究经费到我校账户后,项目负责人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到款认领手续。如需预借发票,可在“网上办事大厅”线上办理预借票据手续。
5、技术外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第三方合作的,须在合同中或者以其他补充协议形式明确约定,且应签订相应的技术外协合同,并在项目首笔经费到账当年办理。项目负责人提交技术外协合同(由科产处项目科审核后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外协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由科技产业处审批并公示。
6、项目结题--横向项目结题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横向项目管理办法中几类方式进行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