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须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现对我校拟转让科技成果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序号 |
专利名称 |
类 型 |
发明人 |
专利号 |
转让价格 (万元) |
1 |
一种摄像头的可移动安装支架 |
实用新型 |
沈有为、 钱承山、 孙宁、 毛伟民 |
ZL202221910016.2 |
0.3 |
2 |
一种影像采集装置 |
实用新型 |
邹依格 , 相成志 |
ZL202420449962.4 |
0.3 |
受让企业:江苏宏阳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金额: 陆仟元整
公示时间:2025.12.5-2025.12.19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交易价格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反映。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5-58731284